湖南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全省水利方面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本單位職責,制定本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水利廳門戶網站上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省水利廳門戶網站上公開。此外,還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廳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寫《湖南省水利廳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本廳提出申請。
(一)受理機構
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廳辦公室; 咨詢電話:0731-85483197,傳真號碼:0731-85551084,通信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370號,郵政編碼:410007, 郵箱:slxxgk@www.msh3al.com;咨詢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可到本廳一樓政務服務大廳領取。《申請表》復制有效。
申請表應當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場遞交,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本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辦理步驟
1、審查。本廳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不屬于本廳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公開機關及聯系方式;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申請,要求補充或更正。
2、登記。本廳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齊全的申請,即時登記受理。
3、答復。根據申請內容,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若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經廳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4、收費。本廳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按照財政部門以及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
行政機關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主動提供政府公開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